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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竹管理规则(草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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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-21 20:21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要求:
  一、要求注册时间在10天以上并且发贴量大于50,主题贴大于20;
  二、限于个人精力,一般情况下,我们不希望您同时兼任多个论坛的管理职务;
  三、注明所征版区名称;
  四、个人自身能力简介;
  五、个人在线具体时间段;
    六、每周保证三天在线时间,论坛倡导交流、文明,对发帖数量不限制。
  七、对所征版区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(请不吝文字)。

申请方式:
符合要求的在BBS讨论区开新贴说明,标题示例:(申请斑竹)**申请灌水区斑竹,再次提醒,做斑竹是一种责任,希望三思而后行!

版 主 申 请 表

ID:

性别:

申请的版面:

爱好:

系别和专业:

平均上网时间段(请具体填写):

您是否做过版主?(如果有请说明在那里):

如果做过请给出你担任版主的详细论坛地址和论坛 ID :

您平时活动的版面:

您申请版主的理由:

QQ或MSN:

Email:

其它联系方法:

您觉得怎样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:

对本论坛的建议与看法:(请不吝文字)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2-21 22:46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加一条,对退休的斑竹和管理员分别增予 荣誉斑竹 和 荣誉管理员 的称号,终身的!  等有需要的时候会增加这两个类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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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3-3 09:3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已经有版主的板块也可申请版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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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3-3 15:4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管理员是干什么的啊?
类似巡查?171050_6961584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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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13 08:4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汗~~~
我还不够~~~
我要加油了!
千万不要T我下台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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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6-13 09:06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5# 的帖子

这学期没戏了,下学期大家一起努力啊!   做就做到最好!hbsibiggrinnet   积极准备几个月,准备迎接新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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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13 09:0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问题!
老大支持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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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13 09:1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千万不要关BBS~~~
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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